不可以。结婚证只能在当事人双方其中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登记领证。
一、办证方式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也就是说,如果男方是杭州人,女方是上海人,那么他们在办理结婚登记的时候,要选择一方所在城市(杭州或上海)的婚姻登记机关处办理登记,这样是可以的。
但是,如果男方是杭州人,女方是上海人,两人如今都生活在北京,那么结婚证是不能在北京办理的。
二、领证准备的相关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
2、婚姻状况证明(未婚、离异、丧偶);
3、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4、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