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证需要的证件
1、双方的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户口本(集体户口的当事人领证需要携带常住人口登记卡或户籍证明)。
3、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二、领证注意事项
1、再婚的需要携带当前婚姻状况证明或离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结婚登记需要在民政部门上班的时间办理,一般民政局上班时间为周一到周五。
3、办理结婚登记的新人需要携带好领证所需证件,到其中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结婚登记,不能异地办理。
4、因故不能提交身份证的可以出具有效的临时身份证。
5、注意校对填写的身份证号码与本人身份证是否一致,信息也要保持一致,不能有错别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