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0月,国家颁布了新的《婚姻登记条例》,取消了《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和《母婴保健法》中强制婚前体检的规定,自此,婚检成为自愿选择的体检项目,结婚前是否婚检取决于当事人的意愿。但婚检有很多好处,建议当事人婚前进行体检。
婚检项目
1、询问病史,包括个人过往的重大病史和家族遗传病史。
2、体格检查
A、一般检查:测量身高、体重、血压,检查全身及神经系统发育情况。
B、主要脏器,如心、肝、肾、肺的检查。
C、第二性征的检查,像毛发分布、脂肪分布、喉结及乳房的发育。
D、生殖系统的检查,包括内外生殖器的发育情况,有没有先天畸形和其他情况。
3、辅助检查
胸部透视,血常规、尿常规、梅毒筛查,血转氨酶和乙肝表面抗原检测、女性阴道分泌物滴虫、霉菌检查。
4、其他特殊检查
包括乙型肝炎血清学标志检测、淋病、艾滋病、支原体和衣原体检查、精液常规、B型超声、乳腺、染色体检查等,这些根据需要和自愿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