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结婚公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办理完毕后到省级外事办就可以办理认证手续。结婚证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使国内的文书被国外所认可,具有法律效力。主要用于国外定居、探亲、陪读等。
一、结婚公证书怎么办理
办理结婚公证,必须到户籍所在地的县区级有涉外资格的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办理完毕后到省级外事办就可以办理认证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公证书是公证处办理的,公证处和婚姻登记处是两个部门。公证处隶属司法局,婚姻登记处隶属民政局。如果没有涉外关系婚姻证明的需要,只是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到婚姻登记处办理即可。
二、结婚公证办理所需的材料
1、申请人的结婚证原件及其复印件;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3、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4、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5、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